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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来源: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日期:2008-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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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司法局在开展平安奥运和服务过程中,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力度。从2008年7月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区信访办指派20 名律师参与接访,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在化解影响全区稳定的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充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 协作化解疑难、重大上访案件。2008年 7月以来,法律援助律师接访群众53 批、143 人次,其中个体访48批、48 人次;集体访11 件 、 95 人次,为16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据统计,经过援助律师接待的信访案件,息访率达到 92 %。
二、确定了法律援助律师与区信访办联合办理符合非诉讼案件的工作模式。面对一些信访案件当事人诉求基本合理,但因各种原因不能进入诉讼程序,难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当事人又不停的向相关机关上访要求解决问题。法律援助律师与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实践中探索了一种新的接访工作方式,既由援助律师和信访工作人员共同居间调解,由援助律师向当事人双方说明法律关系,讲明法律规定及和解对双方有益之处,从而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自觉履行协议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探索法律援助律师与区信访办联合办理诉讼案件的工作方式。法律援助律师介入信访后,对于通过律师代理有可能解决的案件,建立了一方面由律师代理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由区信访办(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督办的处访模式,化解一批疑难案件。
四、建立了援助律师接访机制,律师的社会职责进一步增强。 在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实践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信访办建立固定坐班律师与轮流坐班律师相结合的人员配置方式,组织律师轮流参与每月一次的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奥运战时阶段,法律援助律师共协助领导接待信访群众 13批, 47人次。在接访过程中,律师为接访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其用法律手段解决信访中的涉法问题、避免盲目重复上访和矛盾激化。既保证了接访工作的连续性,又保证了工作人员具有的活力。建立了良好的接访机制,来访的群众先由区信访办人员接待,遇涉法问题由接待人员将其引导到法律援助律师接谈,并进行接待登记和接谈记录,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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