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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本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
来源:  日期:2008-06-03
 


     5.12四川地震发生后,北京市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第一时间采取各项措施,在法律援助范围内积极主动帮助川籍在京人员维权,减免手续、提供便利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



    延庆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强化川籍受灾地区当事人维权力度

    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地区发生毁灭性地震灾害后,延庆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心系灾区,制定了应急措施,确保川籍灾区来京的务工人员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以尽最大努力帮助灾区人民。具体措施包括:
    一、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籍贯为四川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交的申请不审查经济困难证明、放宽案件受理范围,简化程序,快速指派,特事特办。
    二、畅通“法律援助案件移送渠道”,对籍贯为四川灾区的来京务工人员到延庆法律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经审查案件不属于区管辖的,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应属管辖区援助中心,并于第一时间将材料转交至管辖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推诿不拖延,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灾区人民维护合法权益。
    三、在指派律师或工作者方面,将选派有经验、专业性强的律师或工作者予以承办,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四、加强诉前调解机制。对受理的案件,要求律师和服务者必须快速了解案情,调查情况,进行诉前调解,以快速解决川籍外来务工人员的问题。
    五、加强对特办案件跟踪、回访。对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案件将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程,积极协调解决诉讼过程中的问题,并对已结案件加强回访。



   大兴司法局窗口出台措施为灾区在京打工者申请援助提供便利

    5月12日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给当地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同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悲痛之情无法言表,举国上下都在牵挂灾区,为抗震救灾做贡献,做为司法局窗口工作人员,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灾区在京务工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就是对灾区最好的支持。为此,窗口提出如下措施:
    一、问寒问暖,热情服务,给当事人创造温馨、和谐的气氛;
    二、对川籍在京务工者申请援助做到不审查经济困难证明,放宽受理条件,当天受理申请,当天指派律师受理,实现简化程序,快速指派;
    三、对于不属于属地管辖的,第一时间联系管辖法律援助机构,第一时间将材料移交,不推诿不拖延,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灾区人民维护合法权益;
    四、对因证据不足无法通过诉讼解决的案件,全力协调各方力量,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对四川籍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在四川汶川地区遭受重大地震灾害后,为了切实维护好四川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近日,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市局法援处《关于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受灾地区当事人案件受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岗位职能,详细制订了《海淀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受灾地区当事人案件受理工作方案》,并采取多项措施,为四川籍来京务工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加强工作汇报。市局法援处关于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通知下发后,区法援中心第一时间向主管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指示法援中心要本着对灾区人民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四川籍来京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简化援助程序,切实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二是抓好“三级网络”的工作部署。将《通知》和工作方案及时进行下发,要求“三级网络”认真组织学习,吃透通知精神,同时,做到责任到人,抓好业务落实。三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区法援中心根据市局法援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了海淀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专门制定了《四川地震灾区受援人登记表》,开通了针对四川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四川灾区来京务工人员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只需填写登记表中个人基本情况及案由,不再审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证明,即为申请人快速指派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并在案件类别上进一步做了放宽,最大限度满足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四是畅通法律援助案件移动渠道。区法援中心在受理案件时,对不属于属地管辖的,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应属管辖区法律援助中心,并于第一时间将案件材料移交到有管辖权的区县,从而做到不耽搁不拖延。五是措施得力,提高效率。措施一:发挥“三助合一”的功效,即“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的援助模式,切实维护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措施二:坚持非诉和诉讼同步的工作方法,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措施三:实行“三动”工作法。即“中心和各工作站齐动,受理与审查联动,指派与优先办理互动”,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工作环节,突破常规办案程序快速代理案件。措施四:实行案件指派工作下移,即由案件事发地的工作站就近提供律师事务所对案件进行代理。
    从5月22日接到市局法援处通知,截止到5月26日,海淀区共受理三起14件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申请,涉及的案由主要是拖欠工资、签订劳动合同、返还押金和要求上“三险”,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受理并指派,当事人对工作效率表示满意。如,5月22日下午,12名四川灾区籍在京务工人员到区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因用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签合同、上“三险”并要求返还押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急于回家救灾,由于这12名务工人员的工作地点在北太平庄地区,区法援中心立即和工作站“齐动”,由北太平庄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掌握的地区律师资源,就近提供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并上报中心第一时间进行了案件指派,同一时间律师、中心和受援人同时签订了办理了援助和委托等相关手续,使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第一时间获得了援助,确保了他们第二天就登上了返乡的列车。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支持四川灾区抗震救灾

    “5•12”大地震发生后,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心系灾区,用实际行动支援灾区军民抗震救灾。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各自岗位,努力做好帮扶弱势群体的本职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援灾区人民。一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籍贯为四川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交的申请,不审查经济困难证明、放宽案件类别,简化程序,快速指派。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案件移送渠道,对籍贯为四川灾区,到朝阳区法律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经审查案件不属于朝阳区管辖的,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应属管辖地区援助中心,并于第一时间将材料转交至管辖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三是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性强的律师承办涉及灾区的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同时对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案件加强跟踪,及时掌握案情动态信息,积极协调解决诉讼过程中的问题。截至5月26日,共为灾区来京务工人员解答法律咨询16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份,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工伤索赔、索要工资等类型,涉案金额40万元。

 

    昌平区六项措施加强受灾地区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

    为切实维护受灾地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活动,昌平区司法局近日制定了《关于加强受灾地区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受灾地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受灾地区的在京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受灾地区在京人员涉法问题的重要意义。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维护受灾地区留京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对籍贯为四川等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证明、放宽案件类别,简化程序,快速指派。
    三、建立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度。对受灾地区的留京人员群体性案件、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区司法局;在受灾地区的留京人员自愿且不损害其利益的前提下,提倡和鼓励非诉讼调解形式结案;根据当事人要求,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可协助为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四、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衔接,做好在受灾地区的留京人员 “法律援助案件移送渠道”。对籍贯为四川灾区的来京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如果案件不属于属地管辖的,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应属管辖区法律援助中心,并于第一时间将材料移交,不推诿不拖延,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灾区人民维护合法权益。
    五、各单位要积极向四川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地针对四川等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到四川灾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的活动当中。每月对本地区的四川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有关数据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本单位受理受灾地区的当事人有关案件申请和办理情况形成书面信息报送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

 

    丰台深化对灾区来京人员的法律援助将援助面覆盖到全区21个工作站

    近日,丰台法律援助中心继火速援助四川绵阳来京务工人员后,又对一名四川灾区在京务工人员进行了法律援助。当事人周某为四川广元市仓溪县人,去年9月在丰台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作业时,因公司未提供安全设备,致使其从三米高的工作架上摔下,经诊断为右股骨撕脱骨折,后鉴定为十级伤残。5月12日四川地震发生后,周某家的房屋倒塌,损失严重,现只有一位老母亲独自在家乡,周某急切拿到单位赔偿后,为受灾的家中办点事。得知情况后,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申请,简化手续,为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目前该案已进入了法律程序。
    丰台法律援助中心自地震发生后,对籍贯为灾区的来京务工人员在审查、受理、指派、回访等环节均采取了特殊措施,目前更是将援助面纵深延伸到丰台21个街、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工作站发现来访人员为灾区人员时,可不看经济困难、不看案件范围直接推荐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法律援助。同时,法律援助中心横向上将尽努力协调劳动仲裁、法院、检察院,解决案件中的有关问题,形成纵横交错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对灾区人民进行法律帮助。


    通州区司法局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灾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通州区司法局积极落实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发出的《关于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受灾地区当事人案件受理的通知》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四川籍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以实际行动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一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是四川灾区的当事人前来咨询和要求援助的,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简化程序,快速立案,快速指派。二是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快速办理。对川籍来京务工人员提交的申请,无论涉及追要拖欠工资,还是涉及仲裁、公证的,法援中心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做到不推诿不拖延,用最短的时间,尽最大努力维护灾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案件跟踪,掌握案件动态信息,及时沟通协调。法援科专门负责跟踪案件承办情况,及时协调、沟通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四是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热情解答川籍来京务工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认真填写四川籍当事人《咨询登记表》,做到咨询电话和办理案件互动,利用现代化的法律援助联动网络为灾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目前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已为川籍来京务工人员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办结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一件正在办理之中。


                                   (以上各区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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