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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良好形象 积极备战奥运
——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首次规范服务用语
来源:148法律服务专线办公室  日期:2008-05-04
 


    为了在奥运之年,进一步发挥“148 ”法律服务专线的职能,规范电话咨询服务,切实将迎接奥运、服务奥运工作落到实处,“148”办公室推出新举措——全市“148”专线统一使用接待咨询规范用语。

    日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制定的《北京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统一规范用语 》及《关于使用北京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统一规范用语的通知》下发到全市十八个区县“148”专线和四十家“148”专线律师事务所,目的在于继续打造“148”专线品牌,进一步规范“148”工作,在奥运期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北京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统一规范用语》设置了十个接待场景,包括“您好,XX区(县)‘148’专线或XX律师事务所为您服务,您有什么问题请讲,……欢迎您再次拨打‘148’专线电话,并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再见!”等10条规范用语。这些规范用语,适用于接待咨询开始至接待咨询结束整个过程。市法律援助中心“148”办公室同时下发的《关于使用北京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统一规范用语的通知》中要求:“各区县‘148’专线和‘148’专线律师所自2008年5月1日起,在咨询工作中遵照使用规范用语”,并指出:“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统一规范用语的使用情况,将成为市“‘148’专线办公室督促检查‘148’专线工作的具体内容之一 ”。

    “148”法律服务专线在全市范围统一规范服务用语尚属首次。此举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继3月份举办召开区县“148”工作人员培训班暨服务奥运工作部署会之后,落实迎接奥运、强化人员素质,树立政府形象的又一具体举措之一。

    欢迎拨打“1600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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