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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少年遭父毒打 变更抚养权一波三折
来源: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日期:2008-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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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的一天,深冬的北京异常寒冷,呼啸的北风吹得行人举步维艰。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室却一片祥和、温暖的气氛,家住朝阳区管庄的张大妈一家专程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大妈拉着承办案件的公职律师韩慧的手,眼里都是激动地泪花,“闺女,真是谢谢了,多亏了你我孙子今后的生活可算稳定了,我们这老两口也就踏实了。”说着还从包里掏出两双自己缝制的手工鞋送给工作人员“大妈没有更多的钱,这是我三天赶制出来的,你要是不嫌弃大妈的手艺就收下吧。”
张大妈所说的事情是一起抚养权纠纷的案件。2007年9月的一天,张大妈和他的女儿小兰(化名)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一进法律援助的接待室当事人就忍不住抽泣起来。原来,小兰十三年前经人介绍与朱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刚。2002年9月两人因感情不和,经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小刚由男方朱某抚养。离婚后,小兰一直按时支付抚养费,也多次要求依法主张探视权,但都遭到朱某的拒绝。2007年9月的一天,小刚突然来到姥姥张大妈家,一进门就抱着张大妈痛苦,“我爸打我,虐待我,我不回家了,我要和妈妈过。”看着疼爱的孙子身上被打得伤痕累累,张大妈也不禁老泪纵横,抱着孙子一起哭。多日未见儿子的小兰看到这种状况更是心疼之极,觉得是自己错误的婚姻害了孩子,更觉得不应该将孩子继续留给朱某抚养,决定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不能再让孩子继续受苦。随即张大妈一家人向管庄派出所报了案,并与朱某取得联系,要求变更小刚的抚养权归小兰。没想到朱某不但不同意,还出言威胁张大妈一家,要求他们立即将小刚送回来,否则将会到法院起诉他们。看着受到惊吓、不断哭泣的小刚,张大妈一家心如刀绞,万般无奈之下,来到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中心主任鲍春明热情接待了当事人,在了解案情后,特别是看了小刚被打的照片后心情沉重。原本父母的离异就已经对孩子造成的身心造成不利的影响,现在又遭受亲生父亲的毒打,只怕内心的伤害已经远比身体的伤害严重,为了不让小刚幼小的心灵再受到伤害,并且尽可能不耽误小刚的学习,中心决定及时受理小兰诉朱某变更抚养权一案,并迅速指派公职律师韩慧办理此案。
韩慧接到指派后就迅速开展工作,与当事人作了谈话笔录,详细了解案情,并多方搜集证据。首先与派出所民警联系,搜集小刚被打后报警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也与小刚就读学校的老师取得联系,了解了小刚在学校的学习情况以及情绪的变化。韩律师还从小兰那里得到小刚亲笔写的一封“控诉书”讲述了他的遭遇,“在我的脑海中,从小就是在皮带和棍棒中长大的苦孩子”“我在家几乎很少不挨打,碰到我爸不顺心的事情就是痛打”“我每天只想赶快上学,可放了学又提心吊胆,见到他我就浑身发抖”,由此可见朱某的行为已经不利于小刚的正常成长,韩慧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一定要帮助小兰变更抚养权,让小刚能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韩律师与当事人准时来到东城法院未成年庭准备开庭。第一次庭审中,朱某就意外的提出怀疑小刚并非自己亲生,要求作亲子鉴定。可以说朱某这一无理要求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气愤,韩律师据理力争,说朱某提出这一要求并无充分的事实和依据,并且将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极大的影响。主审法官考虑案情复杂,决定择日继续开庭,对于朱某的要求会由审委会讨论决定。
最终,法官采纳了韩律师的意见,没有批准朱某的鉴定申请。至此,事情应该顺利进入庭审程序,未曾想,第二次开庭,朱某又提出小刚的血型是B型,但他和小兰的血型均系A型,所以小刚并非其亲生,并同时提出要求作血型检验。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无法提供小刚的准确血型,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对小刚进行血型检验。小兰对朱某三番两次的无理要求感到很气愤,包括小兰的母亲张大妈也有些情绪失控,不断痛斥朱某的行为。韩律师一方面积极安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一方面努力向法官争取,最终法官考虑到为不影响小刚的学习,将验血的时间安排在周末,并由朱某来承担相应的费用。
几经周折后,终于确定小刚的血型与父母的相符,案件也进入了实质的庭审阶段。庭审中,韩律师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朱某已经不利于再继续抚养小刚,并指出小兰现在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房条件,所以要求变更小刚的抚养权归小兰,更重要的是,韩律师提出因朱某多次提出亲子鉴定申请,所以不论从情感上还是其他方面他都不利于继续抚养小刚,对于这点,朱某哑口无言。
最后,在韩律师的努力下,双方就小刚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变更小刚由原告小兰抚养,被告朱某按月支付抚养费640元。张大妈一家对于案件的结果很满意,也表示了对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深深谢意。
至此,案件已经结束。但本案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没有结束,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价值以及道德观念的更新,离婚率呈现逐年的上升趋势。我们认为离婚现象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现象,物质生活的提高必然会导致人们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但离婚对孩子会产生伤害,因此离异夫妻在孩子问题上,要谨慎小心。本案中小刚是无辜的,我想作为父母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的应该更多些考虑,不要让婚姻的不幸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伤痕,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这个问题,让下一代在阳光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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