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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含大部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5月份主要类别法律咨询情况统计数据如下:咨询总数为9982人次,民商经济类8022人次。其中,婚姻家庭类咨询2357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3.6%;离婚类咨询679人次,占咨询总数的6.8%,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28.8%;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类咨询618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6.2%,占婚姻家庭类咨询26.2%;财产债务类咨询320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2%,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13.6%;遗嘱继承类咨询338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4%,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14.4%;婚姻程序类咨询195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0%,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8.3%;房屋土地类咨询1533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5.4%;租赁类咨询160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6%,占房屋土地咨询的10.4%;拆迁类纠纷308人次,占咨询总数的3.1%,占房屋土地类咨询的20.0%;产权类咨询231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3%,占房屋土地类咨询的15.1%;劳动纠纷2198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2.0%;支付劳动报酬类咨询921人次,占咨询总数的9.2%,占劳动类咨询的41.9%;工伤类咨询388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4%,占劳动类咨询的17.7%;债权债务类咨询313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1%;人身损害赔偿339人次,占咨询总数的3.4%;医疗纠纷类咨询122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2%;交通肇事类咨询333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3%;其他侵权类咨询196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0%;行政类咨询635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6.4%;刑事类咨询269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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