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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含大部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4月份主要类别法律咨询情况统计数据如下:咨询总数为8206人次,民商经济类6709人次。其中,婚姻家庭类咨询1957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3.9%;离婚类咨询584人次,占咨询总数的7.2%,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29.8%;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类咨询525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6.4%,占婚姻家庭类咨询26.8%;财产债务类咨询331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4.03%,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16.9%;遗嘱继承类咨询376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4.1%,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15.7%;婚姻程序类咨询189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1%,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7.9%;房屋土地类咨询1330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4.6%;租赁类咨询156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7%,占房屋土地咨询的11.7%;拆迁类纠纷243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67%,占房屋土地类咨询的18.3%;产权类咨询255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8%,占房屋土地类咨询的19.2%;劳动纠纷2085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2.9%;支付劳动报酬类咨询1006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1.0%,占劳动类咨询的48.2%;工伤类咨询321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5%,占劳动类咨询的15.4%;债权债务类咨询339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7%;人身损害赔偿388人次,咨询总数的4.3%;医疗纠纷类咨询124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36%;交通肇事类咨询309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4%;其他侵权类咨询168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1.8%;行政类咨询496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5.4%;刑事类咨询179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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