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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含大部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4月份主要类别法律咨询情况统计数据如下:咨询总数为8206人次,其中,婚姻家庭类咨询1957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3.9%;离婚类咨询584人次,占咨询总数的7.1%,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29.8%;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类咨询525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6.4%,占婚姻家庭类咨询26.8%;财产债务类咨询331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4.0%,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16.9%;遗嘱继承类咨询267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3%,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13.6%;婚姻程序类咨询199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4%,占婚姻家庭类咨询的10.2%;房屋土地类咨询1285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5.7%;租赁类咨询176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2%,占房屋土地咨询的13.6%;拆迁类纠纷167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1%,占房屋土地类咨询的13.0%;产权类咨询240人次,占咨询总数的2.9%,占房屋土地类咨询的18.6%;劳动纠纷1906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3.2%;支付劳动报酬类咨询689人次,占咨询总数的8.4%,占劳动类咨询的36.1%;工伤类咨询397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4.8%,占劳动类咨询的20.8%;债权债务类咨询231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2.8%;人身损害赔偿289人次,咨询总数的3.5%;医疗纠纷类咨询79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0%;交通肇事类咨询246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3.0%;其他侵权类咨询178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1.8%;行政类咨询530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6.5%;刑事类咨询143人次, 占咨询总数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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