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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 2008年律师注册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北京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委托北京市律师协会办理2008年度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2008年北京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注册工作将于2008年6月1日进行。请各法律援助中心做好准备,于2008年5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608房间): 1、各单位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执业证; 2、各法律援助公职律师2007年6月以来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2件; 3、各公职律师撰写2008年度的执业小结(不少于1500字),由中心主任签署注册意见; 4、各法律援助中心填写《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登记表》,加盖中心印章,表格可在通知最后处下载。 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的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不再参加2008年注册的,请将律师执业证交回。 联系人:赵峰 联系电话:58575776
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 2008年5月21日
附件:2008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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