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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初探
来源:东城区司法局 日期:2006-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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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了数起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案件,通过这数起刑事案件及以前办理过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发现了一些规律性问题,现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浅谈如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年龄、性别、文化、职业、身份等构成情况来看,表现出“六多”态势。一是文化水平低的多;二是低龄主体有增多趋势;三是女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开始增多;四是独生子女增多;五是辍学少年、在校生违法犯罪现象增多;六是重新违法犯罪的增多。从犯罪的手段来看日趋成人化,智能化;从罪名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的涉案罪名大多是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等侵犯财产罪。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是社会环境的综合反映,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原因。 一、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未成年人的生理发展逐渐走向成熟,从而导致心理的变化,如好奇心强,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激动,爱感情用事等。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理智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指标,心理发展落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结合,使得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干扰能力相当脆弱。 二、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1、有的父母对子女的溺爱太深,一味迁就、百依百顺; 2、有的家庭对子女管教简单粗暴,动辄打骂训斥、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对家庭生活生畏,离家出走,受坏人影响,走向犯罪;3、单亲家庭往往压力大,生活紧张,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得不到父母双方的关怀,容易形成坏习气,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4、有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工作,无瑕顾及子女,孩子萌发了不良意识,不能及时发现,无形中放纵了孩子。 三、学校管理教育方面的缺陷 有的学校过于重视应试教育而忽视素质教育,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对学习差的学生和后进生不重视管理教育,甚至采取放任的态度。一些学校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未能展开或开展的不够,致使一些在校生不能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而成为法盲。 四、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文化市场不良信息的干扰,也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调查发现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都沉迷于网络游戏,而且大多数家庭并不富裕,在经济方面一般根本负担不起也不愿意由此带来的支出,所以有些孩子就选择了犯罪的道路。甚至有一部分经营者为赚取利润,暗中出售或传播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刊,严重阻碍了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 知道了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及特点,我们就可以制定相应的对策以降低未成年人的犯罪几率。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才能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当然需要在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对未成年人更要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意识到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4、学校要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学校要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学校还可以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家做辅导员,定期给学生上法律课,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要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要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多带孩子去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以拓宽孩子的视野,增强孩子的自主能力。 总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实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培养目标,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理想教育,进行正面引导,将他们培养成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同时,为了防止社会不良环境对他们的侵蚀,还必须有效地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为创造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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